根据学校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共艺术管理学院总支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参考意见》《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程序(简要)》《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综合最近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征求意见情况及平时一贯表现,决定确定以下30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
公示期七天(7.8——7.14),如有疑议请致电0531-86522062。
2017级本科生9人:
艺术理论与批评1人:张晓
公共事业管理2人:李显达、钟玉莲
文化产业管理一班1人:焦昕羽
文化产业管理二班5人:汲晓玲、闫荣春、段晓玲、王萱、马嘉豪
2018级本科生18人:
文化遗产3人:张聘、孙燮洋、史文凯
艺术理论与批评4人:张倩倩、孔维丽、袁嘉鑫、杜美丽
公共事业管理2人:王晓扬、邵金涵
文化产业管理9人:颜秋昊、殷岚昕、崔宇瑶、陈春玙、李佳丽、 郭津源、刘梦茹、韩晓源、李慧祯
2018级研究生2人:冯新艳、江鑫
2019级研究生1人:辛雨
艺术管理学院党总支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