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管理学院招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需持《山东艺术学院2015艺术专业准考证》(自行打印)、身份证原件、《山东省艺术类报考证》原件“三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二、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三、考生不准携带任何文字资料进场。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场,考场内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不论是否关机,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只许使用黑色签字笔、2B铅笔答题和填涂答题卡,使用其他笔(圆珠笔、钢笔等)答题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除上述规定用笔外,只许携带必需的文具(铅笔刀、橡皮等)进场。
五、两门科目均使用答题卡答题。不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答题的一律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需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上按右手食指手印,不准在试题及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
七、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均不得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草稿纸不得损毁、缺角,考试结束后,连同试题、答题卡上交。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冒名顶替,不准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不准抄袭他人试卷,一经发现,视作弊行为,试卷作零分处理。没收其《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准考证》和作弊证据,暂扣作弊媒介,取消其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考生分别于27日上午8:00、下午12:30在艺文楼东门(靠近网球场一侧)集合,由考试服务人员统一带队入场。(注意:入场时不得携带背包、手机、文字资料,请考生自行处理,放在考场外的物品一概不负责看管,丢失后果请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