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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学院关于2016年研究生推免实施细则

时间:2015年09月09日 16:55作者:艺术管理浏览量:



艺术管理学院关于2016年研究生推免实施细则

根据《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我院关于2016年研究生推免实施工作细则及相应说明如下:

一、推免工作时间阶段

(一)推荐审核阶段。该阶段于910日前结束。

(二)接收录取阶段。我校推荐审核阶段结束后,研究生处于 925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省考试院审核,教育部备案后,启动接受录取阶段,接受录取工作按照《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执行。

二、推免范围及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民办、成教的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学院总排名前50%

2.本科前三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等情况;

3.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前三学年已修专业成绩(包括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排名择优推荐;(专业成绩名次在本专业排名前三名者,在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推免范围及条件的要求下,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前70%)。

4.专业成绩第一名(各专业技能方向)在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推免范围及条件的要求下可同时申报单列名额。

5.关于单列名额的推荐条件:

除专业成绩第一名(各专业技能方向)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亦可申报单列名额:

1)比赛或演展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由艺术管理学院根据本学科特点认定奖项种类与等次,并报研究生处审核。

2)在校期间以山东艺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一篇以上(含一篇),且专业特别优秀,有特殊业务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者由三位同领域专家(教授)推荐,可申请单列名额推荐,但须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公示,经院、校两级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将审查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申报材料如有作假取消其推免资格。

6.申请推免到外校的推免生,英语成绩应在四级以上(425分)或达到所申请院校的英语水平要求。

三、推荐名额与分配

(一)学校给予艺术管理学院4个推免名额,要求按照1:1.3比例上报,即上报5个推荐学生。第5名有推荐资格,但是否通过,取决于学校整体推免情况;

根据学校给予的名额,结合本院专业方向分布、学生人数分布实际情况,现将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文化产业管理专业1名,公共事业管理(艺术学)方向1名,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方向1名,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方向2名。(注:文化艺术管理方向第2名,排序为推荐名额的第5名)

(二)学校在全校范围内设立9名单列计划推荐名额,符合单列条件的同学在正常申报同时可同时申请单列计划,以增加推免通过机率。单列计划是否获得通过取决于学校综合考量、统一调配,各二级学院无固定名额。

四、申报程序

申请推免的同学请及时登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必需基本材料:1、《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教务处出具的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式两份)(学生成绩单在艺管学院教科研办公室打印,学校教务处盖章)。

(二)辅助材料:1、专家推荐信(申请单列计划需要);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单列计划需要);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推免外校需要)。

学生准备好相应材料后,向艺管学院团总支进行申报,截止时间91014:00,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学生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得擅自撤回、更改。

艺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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