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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中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拉票行为的通知

时间:2011年10月11日 21:42作者:山东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浏览量:



山艺纪字〔2011〕第3               签发人:任运河

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中

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拉票行为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和学校的工作安排,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即将进行。为维护评审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防止违反政策和纪律的行为,进一步整治评审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确保我院评审推荐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要求,现就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中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作出如下通知:

一、提供申报材料要客观真实。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参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应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并作出公开诚信承诺,不得弄虚作假。

对有伪造学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职相关能部门要认真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标准要求,严格审核。对违反纪律,把关不严,甚至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待评审推荐工作要严格自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要自觉遵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纪律,在评审推荐工作期间要坚决杜绝说情、拉票、行贿等违纪行为。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或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在评审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的,均为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

对核查属实确有拉票行为的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在评审推荐工作开始前及过程中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一律取消评审推荐资格。评审推荐结束后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对已评审通过的,一律取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人事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为鼓励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诚实守信,每个申报人员需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见附表一)。

三、评审推荐工作人员要公平公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成员及其他评审推荐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相关程序,认真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接收、审核、管理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徇私舞弊。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帮助他人说情、拉票,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宴请,收受拉票人礼品或参与拉票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同样属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取消其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资格。并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整个评审推荐工作要加强监督。专业技术申报人员的学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参评所报材料应与在本单位公示内容一致,不得再添加其他内容。在整个评审推荐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防止任何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要做好举报受理工作,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拉票问题,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做好来信来访工作,采取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凡情节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的举报件,要限时办结。其中,在评审期间收到的举报件,要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办结。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86522223,86522259;电子邮箱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中,为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评审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防止各类违规行为,纪委、监察处将对治理拉票行为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二),认真做好群众监督评议工作。

五、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本通知内容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维护评审推荐工作秩序,认真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格遵守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确保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承诺书可在学校网站主页上下载。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需由本人签字,单位(部门)负责人承诺书由有申报参评人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共同签字)并盖章后,请各单位(部门)于1014日前集中报送学校纪委。长清校区送交到行政办公楼3006室,文东校区送交到综合楼309室。

附件:1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中治理拉票行为情况测评表

3单位(部门)负责人承诺书

4专家委员会成员承诺书

5评审推荐委员会成员承诺书

                         中共山东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东艺术学院监察处

                          ?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校内发送:校领导,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党委办公室                    20111011日印发

 拟文:纪委         校对:左南           共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