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推免工作
奖励和展演活动的种类与等次实施方案
研究生处: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山艺院字[2016]114号《关于印发〈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艺术管理学院关于推免中奖励和展演活动的种类与等次认定,一切按照山艺院字(2013)160号文件附件“艺术实践与创作获奖成果级别”的规定予以界定。
特此报告。
艺术管理学院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