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印发<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开展巡察工作,方便广大师生反映问题和线索,现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信息予以公布。
一、举报电话
固定电话
二、举报信箱
巡察组在文东校区和长清校区分别设置巡察专用举报信箱,文东校区的巡察专用举报信箱位于学校南门西侧外墙,长清校区的巡察专用举报信箱位于办公楼北区门外东侧外墙。
三、举报邮箱
特此公告。
第一巡察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