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文化学院毕业论文写作进程及基本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总体写作进程
3月1日,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动员与教育。
3月1日至3月10日,指导学生开题。指导教师应为学生开列参考书目或理论文章篇名,帮助学生完成开题;学生需写出1000字左右的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批阅同意后签字,由学生上交各教研室主任。
3月10日至4月8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4月8日学生返校集合,检查毕业论文准备与写作情况。
4月20日-25日,完成第一稿,由指导教师批阅后继续修改,并将指导记录情况呈报院办。
5月7日,完成第二稿,由指导教师批阅后继续修改,并将指导记录情况呈报院办。
5月20日,完成第三稿,定稿。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研究本课题的意义;
2、本课题在国内目前的研究状况;
3、研究本课题的基本思路与构架;
4、研究本课题的创新点或者可能获得的理论成果;
5、研究本课题尚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6、参考书目及资料。
三、对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理论类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一般在10000字左右,最少不低于8000字。
2、毕业论文应为理论性文章,不能写成随笔、杂感、艺术评论、调查报告等。
3、论文应符合理论文章的规范,具有严格的理论构架,严谨的逻辑,以及一定的创新意义。
4、毕业论文的文字应是严谨的、理性的、书面的,而不应是随意的、感性的和口语的。
5、论文的最后成文形式须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印制,一式6份上交院办公室。
6、论文写作过程中应坚决杜绝剽窃、抄袭等作弊行为,参考、引用的文字必须在注释中标明作者、出处。
艺术文化学院
2012.3.1